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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食品注冊申報-----產品功能性論證 產品的保健功能論證 (1)應以人群食用評價和驗證資料及其統(tǒng)計分析結果為**依據,結合原料功能依據、產品配方配伍、科學文獻、保健功能試驗評價材料、人群食用評價材料、文獻檢索和篩選報告等統(tǒng)計分析和評價結果,對功能聲稱以及適宜人群、不適宜人群、食用方法和食用量、注意事項等進行綜合論證,撰寫保健功能論證報告。 (2)申請2項以上功能聲稱的產品,保健功能論證報告還應
保健食品備案辦法7月起實施,你準備好了嗎? 國家食藥監(jiān)總局于今年2月4號通過了新的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(下稱新辦法),此辦法會在今年7月1日起施行。為此,為大家歸納一下此新辦法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的。 之前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規(guī)定:保健食品必須經過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或衛(wèi)生部批準注冊,并**注冊證號。但早在去年實施的新《食品*法》,就重新明確了對保健食品實行注冊與備案分類管理的方式
較新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解讀 ---北京鑫金證**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解讀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(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*22號) **章 總 則 **條 為規(guī)范保健食品的注冊與備案,根據《*人民共和國食品*法》,制定本辦法。 《食品*法》2015年4月24日公布,2015年10月1日正式實施,對保健食品進行了明確規(guī)定。此次調整較大,注冊還和備案(尤其是備案)具體如何實施還需
2016年3月份起,國家針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發(fā)布系列調整政策,主要是以下三方面: 1、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、消費稅; 2、調整行郵稅; 3、2017年5月12日起,**進口的化妝品、嬰幼兒配方奶粉、醫(yī)療器械、特殊食品(包括保健食品、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等)應**進口許可批件。 2016年3月24日,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布《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》并調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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