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條
詞條說明
一、標志意義不同 商品條碼是較終消耗品的消耗單元上的標識,通常是單個商品的一標識,商品條碼一樣平常用于零售業(yè)當代化的管理;物流條碼是儲運單元(或稱貿易單元)的一標識,通常標識多個或多種商品的薈萃,它標貼于商品的外包裝(又稱大包裝或運輸包裝)上,以供物流過程中的收發(fā)貨、運輸、裝卸、倉儲、分揀、配送等環(huán)節(jié)識別,顧名思義,她是用于物流的當代化管理。? ?二、二者服務領域不同 商品
? 現在,商品條碼的使用越來越廣泛,有些企業(yè)疑惑上商品上沒有條碼違法嗎?? 首先,使用其他廠商注冊的條形碼,肯定是違法的。? 有明確的條文規(guī)定: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;不得偽造商品條碼。作為受害廠家和消費者都可以到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或者315進行舉報,以此維護自身的正當利益。? 其次,目前作為全國性的法規(guī),對商品上使用條碼沒有
公司已獲得中國香港條形碼申請一級。條形碼是企業(yè)產品的身份證,具有一的標志。如果企業(yè)產品有條形碼,具有以下意義:一是提高企業(yè)產品的**度;二是增加產品防偽;三是促進企業(yè)產品出廠、銷售等管理。在中國香港申請條形碼(可在中國香港、國內外使用),必須首先加入中國香港商品代碼協會會員。中國香港商品代碼協會是中國香港**商品代碼協會的代表機構,也是中國香港一的*機構EAN在中國香港也叫**編碼e-ID),用于識別產品、貨運和位置,
EAN-13商品條碼高度有規(guī)定嗎?如果面積不夠的話高度可以截短嗎?答:商品條碼尺寸有相應的規(guī)定,但條碼高度不是強制項,也就是說,在包裝面積不夠時條碼高度可以適當截短,但由于條高的截短會影響條碼符號的識讀,因此建議不宜隨意截短條碼。
公司名: 深圳幫碼**企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
聯系人: 陳小姐
電 話: 4008608998
手 機: 18998908645
微 信: 18998908645
地 址: 廣東深圳寶安區(qū)華豐**機器人產業(yè)園A座3樓302室(地鐵1號線固戍D出口)
郵 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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